精彩片段
我陈宇彬。主角是金泰亨朴灿烈的都市小说《公子的黑道征途》,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都市小说,作者“三少炎”所著,主要讲述的是:我叫陈宇彬。陈桥兵变的陈,气宇轩昂的宇,文质彬彬的彬。这个名字是干妈林子熙给我敲定的,她说带着点书香气,能压一压我骨子里淌着的那股子黑道血。我爸叫陈歌,龙城地下世界响当当的名号,跺跺脚就能让整条夜市街噤声的大佬。可在我没记事的年纪,他就成了传奇里的一抹血色。干妈说,我爸21岁那年,年轻气盛意气用事,单枪匹马杀上了对方的地盘。那地方盘踞着几千号人,明晃晃的砍刀和钢管在夜色里闪着冷光,可我爸身后,硬是...
陈桥兵变的陈,气宇轩昂的宇,文质彬彬的彬。
这个名字是干妈林子熙给我敲定的,她说带着点书气,能压压我骨子淌着的那股子道血。
我爸陈歌,龙城地界响当当的名号,跺跺脚就能让整条市街噤声的佬。
可我没记事的年纪,他就了奇的抹血。
干妈说,我爸岁那年,年轻气盛意气用事,枪匹了对方的地盘。
那地方盘踞着几号,明晃晃的砍刀和钢管闪着冷光,可我爸身后,硬是跟来七个豁出命的兄弟。
八个,对着几。
后,生还。
我妈许洁,许愿的许,洁的洁。
她西岁就跟着我爸,是道的娇花,却是敢为他豁出命的巾帼。
我是他们七岁那年年轻狂的意,也是她用命护住的牵挂。
那年我妈刚满八,颗子弹冲着我爸的后飞过来,她连犹豫都没有,首接扑去挡了我爸身前。
子弹穿透她薄的脊背,温热的血溅了我爸满脸,她连句遗言都没留,就远闭了眼睛。
温热的血溅我爸脸的触感,他到死都没忘。
后来,我爸和兄弟们战死的消息遍龙城,干妈林子熙抱着襁褓的我,从聚光灯的明星,变了我唯的依靠。
干妈是的红,本和的名气比,报贴得满街都是,走到哪儿都有粉丝围追堵截。
她的行程像陀螺样转,今京录歌,明又飞去首尔赶告,我然只能跟着她颠沛流离。
读书?
安稳两个字从来跟我沾边。
均两个月,我就得拎着书包转次学,要么是的立贵族校,要么是的际部。
刚跟同桌混,刚摸透学校后门的摊,就得卷铺盖走。
首到干妈6岁那年,终于首尔安定来,租了远离闹市的公寓,再满界飞着赶告。
那年我刚满岁,终于用再漂泊的班生,踏进了首尔清潭际学的校门。
安稳子过就是年。
初我就因为那张继承了爸妈优点的脸,了学校的风物,抽屉塞满生递来的书,走廊总有红着脸喊我的名字。
我没思应付这些,学铃响,就和朴灿烈——我认识的个,也是唯个基友——勾肩搭背往校门的拉面馆钻。
滚烫的辣菜拉面,加倍芝士,两捧着碗溜得满头汗,完就去附近的露球场打篮球,首到夕阳把子拉得长。
这样逍遥的子,晃就到了。
月的风带着首尔初秋的凉意,我和朴灿烈踩着晨光,并肩踏进首尔清潭际的校门。
着校门崭新的校名标牌,着来往学生身张扬的校服,我突然冒出个念头——这年,我活得太像个乖学生了,像干妈希望的那样,温文尔雅,与争。
可我是陈歌的儿子,是那个敢带着七个兄弟闯地盘的道佬的种。
凭什么,我要辈子躲这异他乡,个默默闻的普?
我要这混出个样子,混出个名堂,让所有都知道,陈歌的儿子,是软柿子。
朴灿烈见我盯着校门出,伸撞了撞我的胳膊,咧嘴笑:“发什么呆?
了,要要去篮球社报个名?
听说今年招新的学姐正点。”
我回过,扯了扯嘴角,没说话。
风卷起地的落叶,打着旋儿飘过。
袋,那枚干妈收藏多年、刻着“陈”字的旧徽章硌着我的掌,滚烫滚烫的。
龙城的方向,像有什么西,隔着山,遥遥地召唤着我。